門外戒備消防未必穿全副裝備
【明報專訊】處理氣體泄漏是消防員最常見工作之一,惟昨日在石硤尾h爆炸事故中,多達9名消防員受傷送院,事件令消防界震驚及難過。
有資深消防員表示,同袍處理氣體泄漏時,如需進入涉事單位,為自身安全都會按照指示穿著制服及配備相關裝備,一般情G下有足夠保護,惟在單位外較遠位置戒備的同袍,有可能未穿上全副裝備,或會無戴面罩及手套,估計是次爆炸力驚人,高溫氣流直撲走廊,戒備的同袍猝不及防下被波及,致手部及面部嚴重灼傷,加上吸入高溫氣體而受重創。
爆炸力過大 或未及穿裝備
該資深消防員表示,處理氣體泄漏事故時,如確認漏氣單位無人在內,通常安排3至4名穿上全副裝備的消防員負責破門,同時有隊員在場射水,避免破門時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另有隊員會在肇事單位較遠處戒備。
當進入單位後,消防員會先設法改善通風,例如開窗減輕單位內氣體濃度,降低危險後即找尋泄氣源頭,關掉氣體裝置,其間不會觸碰屋內任何電器,避免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籲檢討戒備者裝備要求
該消防員強調,為自身安全,進入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穿上所有裝備,但門外戒備隊員則沒有規定,部分人員可能沒有戴上面罩及手套。他估計,是次意外的爆炸力太大,當爆炸火球衝至時,戒備的隊員來不及穿上裝備,本能地以手相擋,結果主要是手及面灼傷。他指出,本港消防處的裝備符合歐盟安全規格,保護性高,認為今次屬罕見事件,如處方作檢討,或應研究是否要求戒備人員亦穿上全套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