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走海豹 女子罰230元
[2014.11.22] 發表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因為從溫哥華島岸邊,救起一隻垂死海豹,而遭到罰款。
一名女子今年9月14日,在溫哥華島Pacific Rim國家公園遠足期間,於岸邊發現一隻受了重傷、性命垂危的年幼海豹,於是把牠救起,並且將海豹送到溫哥華水族館,進行搶救,可惜最後搶救無效,事隔數日後海豹傷重死亡。
從國家公園帶走野生動物屬違法
事件引起了加拿大公園部(Parks Canada)的關注及調查,結果當局票控該名女子,罰款230元。
根據加拿大國家公園條例規定,任何人就算出於好心,從國家公園內帶走野生動物,都算違法,最高罰款數千元。
當局呼籲公眾,若看見野生動物受傷,應通知公園部門負責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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