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禁令押後判 冠忠斥堵路可恥
【明報專訊】冠忠巴士集團(0306)兩間相關公司早前入稟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堵塞金鐘夏t道及干諾道中一帶路段,高院昨開庭審理,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即場加入成為被告,親身在庭上以佔領者身分陳辭反對禁令,冠忠一方的大律師指從心底奡L重黃對民主的追求,但認為不應把夢想建基別人痛苦身上,並引用墨子「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的說法,指每人對公義的看法不同,希望黃回家。法官聽罷雙方陳辭,押後裁決。
原訴包括冠忠子公司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以及其聯營公司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禁令路段包括中環大會堂外干諾道中東行線、介乎愛丁堡廣場至紅棉路的夏t道東行線、連接夏t道與金鐘道的紅棉路,及前往半山的紅棉路天橋。長洲居民郭卓堅上次聆訊時已透過法援加入成為被告,社民連黃浩銘則昨日才加入訴訟。
原訴三斥被告「一派胡言」
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說,郭卓堅「毫無廉恥」地承認有份阻塞交通,甚至沒有用上或「濫用」公民抗命的標籤。陳指郭向法庭呈交達300頁誓章,只為證明有很多人同遭損失,而原訴的損失不算特別,不應申請禁令,即是要原訴繼續受苦,陳志海說在執業生涯堙A從未見過如此「可恥」的論據,他閱畢只能說句「無語問蒼天」。他說,任何尚有良知的人看過誓章均會停止非法佔領,而非到法庭反對禁令,「更用上納稅人的錢」,他形容理據荒謬。陳又三度批評郭一方的理據是「一派胡言」,他說郭所指政治問題不應在法庭解決的說法是缺乏理據,法庭只需根據案件事實應用法律原則。
原訴一方其後稱,旗下跨境路線每日來回涉案路段89次,道路堵塞令其損失逾69萬元。代表郭卓堅的大律師潘熙指牽涉公眾秩序問題,應由警方及律政司處理,而非巴士公司。
黃浩銘成被告 指法庭成擋箭牌
黃浩銘在庭上指陳志海「言重了」,他們以公民抗命方式爭取普選,但至今未得到正面回應,他們亦對受影響的人感抱歉,但認為原訴須證明其損失特別嚴重,才可展開訴訟。黃指警方亦試過清場但不果,原訴若未能證明有清場能力及一個完備的計劃,不應取得禁令;若需靠執達吏及警方協助清場,政府則應收錢。黃表示,律政司在處理此問題上責無旁貸,不應將法庭變成執法的擋箭牌。
陳志海其後笑言黃浩銘應考慮成為大律師,法官區慶祥亦表示同意,區官稱會盡快頒下判辭。黃浩銘在庭外多謝法官讚賞,並邀請法官工餘時到佔領區走走,觀察實際情G。他表示是由於看過法官之前的判辭,覺得他對佔領者有敵意及誤解,故特地來解釋,若最終他敗訴要付訟費,相信要籌款,他笑言最多破產。
旺角禁令申改字眼
另外,代表申請旺角禁令的士團體的律師鄺家賢透露,正以書面方式申請修改禁令字眼,仍待被告一方回應,最樂觀情G是今午取得蓋印禁令,趕及周三登報。此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將向立法會主席要求在周三立法會大會上,就警方協助執行佔領運動的禁制令提出緊急質詢。
【案件編號:HCA2222、2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