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定義「好記者」 首重黨性
官報微信引述 稱時刻須對黨和人民負責

[2014.11.09] 發表
8日在APEC會場內,大批記者正忙碌地向工作人員索取新聞簡報。(新華社)

【明報專訊】8日是內地第15個記者節,人民日報海外版微信(Wechat)公共帳號「學習小組」發表文章,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從政30餘年,交了不少記者朋友,及其「對記者不應求全責備,要與新聞記者交朋友」的主張。文章同時明確指出習眼中「好記者」和「壞記者」分別,並歸納出包括「不論何時何地,都要對黨和人民負責」、「講好中國故事」等10項「好記者」條件以及包括「不守新聞紀律,添亂但不鼓勁」以及「走馬觀花」等3種「壞記者」現象。

宣傳作用大 「講好中國故事」

據「學習小組」總結,習近平眼中的好記者有10項標準,分別是:1,自重、自愛、自強;2,強烈社會責任感;3,較高政策理論水平;4,深入調查研究;5,善於創新;6,懂互聯網思維;7,善於把握時、度、效;8,幫助群眾澄清認識;9,引導世界客觀認識中國;10,講好中國故事。

十項標準中,既包括記者的自身修養,亦強調了記者的職業技能,而貫穿始終的,則是要求「好記者」必須具有「黨性原則」。習近平擔任福建省寧德地委書記期間,就曾強調「新聞工作者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應該明確新聞機構和新聞工作者都是為黨和人民工作的,不論在何時何地,都要對黨和人民負責,對改革開放的事業負責」。

在習近平眼中,記者的作用更多在於「宣傳」。在第5條強調宣傳創新,第7條要求正面宣傳,第9、第10條,同樣是側重強調記者的宣傳作用。

關於記者的正面宣傳,相關講話是習就任總書記之後。一般認為,這是習對新聞工作者最新要求。習曾強調,「好記者」要做到:「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問題上,必須更主動、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幫幹部群撕熔M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認識」、「在全面對外開放條件下做宣傳思想工作,一項重要任務是引導人們更加全面客觀地認識當代中國、看待外部世界」、「要精心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創新對外宣傳方式,茪O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範疇新表述,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壞記者不守紀律 添亂不鼓勁

習近平心中的壞記者則有三大形態:一為採購記者、拜金記者,二是不深入實際的記者,三是不遵守新聞紀律的記者。習近平鼓勵記者多幫忙不添亂,他曾說:「新聞輿論部門的同志要遵守新聞紀律,做到反映情G客觀真實,鼓勁幫忙而不添亂,特別應注意不報假新聞,不炒作可能引發各類事件的所謂熱點新聞。」

記者10好3壞

「好記者」10條件

◆ 自重、自愛、自強

◆ 不論何時何地,都要對黨和人民負責

◆ 政治質素和知識水平必須大提高

◆ 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思想端正

◆ 善於創新,提高宣傳的吸引力、感召力、戰鬥力

◆ 懂互聯網思維

◆ 善於把握時、度、效,發揮正面宣傳作用

◆ 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上,更主動

◆ 引導世界客觀認識中國

◆ 講好中國故事

「壞記者」3現象

◆ 採購記者、拜金記者

◆ 不深入實際、走馬觀花

◆ 不遵守新聞紀律,做不到鼓勁幫忙而不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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