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賣「港藥」 番禺店主判刑
[2014.11.06] 發表
【明報專訊】內地水客組織帶貨過關,再於廣州等地開設「港貨店」賺錢,除可能涉嫌逃稅,亦恐違反內地食藥監管法規。早前有廣州番禺港貨店店主,因擅自將香港品牌藥物放在店內銷售,被控以銷售假藥罪被判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罰款1000元人民幣。
近年來內地興起港貨店,銷售商品五花八門,除食品、嬰兒用品及日用品等熱銷,包括活絡油、驅風油等港產品牌藥品亦深受內地民眾追捧,尤其在廣東省一帶。然而,近年傳媒揭發了不少港貨店有走私水貨、售賣假藥之嫌。
番禺區法院日前判案,指潘姓港貨店店主從香港及廣州購進「港藥」,放進自己店內銷售。案情指,今年6月,番禺警方連同食藥監管局對其商店進行抽查,發現24個品種共245盒港藥,均沒有合格憑證等證明文件,故以假貨論處理。
內地法律專家表示,店商所出售的藥物,必須先獲得國家食藥監局的驗證,並有註冊藥師駐店經營,才能銷售藥物。
更多中國新聞
【明報專訊】廣州增城本月4日傍晚一名地盤工人陳某遇到「飛來橫禍」,剛下班準備離開時,一根鋼筋突從天而降,插入他的右眼眶,當場血流不止,幸...
詳情
【明報專訊】廣州警方一星期內發生第2宗警方開槍擊斃疑犯案件。白雲區警方昨巡查期間,一名涉非法載客的電單車(摩的)男司機遇截查時突然揮舞斧...
詳情
【明報專訊】「我們家去年一年收入才2萬多元,光送禮就送了近3萬元。」重慶市城口縣廟壩鎮興旺村村民李習瓊談到「送禮」很無奈地說。《北京晨報》報...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