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受佔中困擾 申延期審訊被拒
【明報專訊】女子與友人打水上排球疑弄傷右眼,興訟索償,審訊原定本月中開審,但女子早前稱身體出現問題,佔中事件更令她「身心俱疲」,須到美國就醫,要求審訊延期。法官昨拒絕其申請,直言女子自知理據不足,便提出佔中為理由之一。
原訴人馬容美(譯音)於2009年與朋友和被告鄭木琳(譯音),在馬來西亞東部亞庇市一家酒店玩水上排球而受傷。馬原由律師代表入稟,案件原定本月17日開審,但上月底馬向法庭要求自行代表,並要求押後審訊。馬指患上抑鬱和支氣管擴張,醫生指她有可能患肺癌,而她正經歷更年期,受失眠和失禁困擾。
此外,她指因佔中事件,身體和精神皆受困擾,遂接受姊妹建議到美國求醫,不能出席審訊,要求押後。
法官羅雪梅昨頒下判辭,解釋拒絕押後原因。她指馬的證據不足證明其病情,其前代表律師亦同意馬沒有精神問題。羅官指馬明知難以找到證據說服法庭,遂隨便以佔中為理由,誇大其辭。馬決定不聘用律師,自行處理案件,法庭昨安排審前覆核,讓馬了解案件程序。
【案件編號:DCPI6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