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警演練
警棍應對傘陣
【明報專訊】香港佔領行動持續,據悉警方正等候高等法院頒下拘捕令,授予警方更多法律理據去清場。為準備一旦拘捕令頒出,警方獲授權去拘捕違反禁制令的佔領者時,可能遇到反抗,數千名警方三梯隊架構中的第一及第二梯隊(Tier 1、2)警員,前晚及昨晚再度齊集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訓練使用警棍及應付「傘陣」的陣式,包括示威者如未有用雨傘攻擊警方時,警方不能使用警棍。
日後或用胡椒煙霧器
另外,警方因應早前使用催淚彈惹起批評,日後有可能使用同等武力程度但「震撼力」較低的「胡椒煙霧器」(Pepper Fog Machine)驅散人群。警方早於30年前已配備這種外形像電鋸的武器,曾在應付越南船民時出動。網上片段顯示,胡椒煙霧器接駁電源後,其長噴嘴可不斷噴出霧化的胡椒噴霧或催淚氣體。
數千名機動部隊、衝鋒隊、刑偵探員及受過機動部隊訓練的各區第二梯隊成員,前晚及昨晚分成4個時段,由下午5時起陸續前往黃竹坑警察學院接受訓。
昨日現場所見,約50部警車停泊在警校內,有逾百警員進入有模擬街景的「戰術訓練大樓」。據悉,警方在佔領行動開始前,曾集中訓練警員抬人清場。但實際佔領情况和警方當初估算有出入,加上警方早前在旺角使用警棍對付「傘陣」時曾造成「扑穿頭」情况,因此昨特別重申使用警棍的要求。
倘學生未用傘攻擊 不能用警棍
據了解,警方在演練期間,特別重申,如學生只是坐着,沒有出現暴力情况,不能向他們使用警棍,只有在出現「Public Disorder」(擾亂公共秩序),包括有人衝擊警方防線、鐵馬,或用雨傘攻擊警員等,才可使用警棍。
如示威者只拿着雨傘,無用傘攻擊警方,警員亦不可對他們使用警棍。另外,如有人衝擊警方防線,因應不同情况,一個大隊的機動部隊可分為4小隊,3隊在前方,1隊在後方「包尾」;或採「兩前兩後」或前後左右各一隊等不同陣式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