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英尺度已違規
【明報專訊】零售點的特價未必反映真正優惠,所謂的折扣可能只是與被抬高又鮮有採用過的「原價」作比較,各地都有法例對付這類取巧商人,其中英國執法指引規定嚴格,減價的參考價格應在半年內最少連續採用28日。據本報超市格價資料庫,百佳網有產品的「原價」在兩年內只出現過一次,明顯不符合英國規管,但本港《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指引條文寬鬆,沒有訂明原價實施的合理時間。
港條例未具體指明「原價」時限
加拿大的相關執法指引亦訂明,參考價格須於價格比較前或後6個月內,有超過半數時間被採用。(見表)
本報發現百佳網所售的維鮮牌牛油酥(125克),在本月20日標示的「刪除價」(一般被視為原價)為21.8元,實際售價為18元,但本報翻查載有兩年超市價的《明報》超市格價資料庫,百佳網僅在去年8月23日,一度以21.8元出售該產品,若按英國的規管尺度,已屬違規。
另外,百佳本月20日亦標示家庭裝朱古力味樂天小熊餅由「原價」28.8元減至19.9元,但據本報資料庫,28.8元只曾於上月30日至本月2、9、16日,即在本月20日減價前6個月內,只斷續有5日以此價出售,若以加拿大規管尺度,亦屬違規。
立法初稿有時限 業界反對後刪除
本港海關制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指引,只提出原價須在特價前被應用,若只曾使用於一段不合理時間,不應被視為原價。該指引初稿原有訂明原價應曾連續採用逾7天,但諮詢期間有業界反映此舉不配合市場環境,尤以易腐爛產品難符要求,海關因此決定刪除此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