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最低工資與生活素質
【明報專訊】「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勞多得!」這句香港人熟悉的廣告口號能實現嗎?根據政府2012年的數據,全港約有54萬個貧窮家庭,當中約14萬為在職貧窮。樂施會在2013年12月公布的調查發現,逾七成在職貧窮家庭的工作成員每周工作超過44小時,卻依然生活在貧窮線下。
為什麼要有最低工資?
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實施,目標是「制定恰當的法定最低工資,防止工資過低,並確保不會過度影響勞工市場的靈活性、經濟增長和競爭力,和導致基層工作大量流失」。不過同學和公眾都未必太清楚最低工資究竟如何釐訂、水平是否合理、能否滿足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最低工資委員會諮詢各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最遲於10月底向政府提交建議下一輪法定最低工資金額的報告。趁這個時刻,筆者希望與同學回顧最低工資的立法背景,並從多角度分析此政策的成效。
香港人崇尚「市場經濟」、「自由市場」等經濟學原則,不過現實是供求定律並不保證公平的市場運作,尤其低學歷的工人因為缺乏議價能力,往往被無良僱主或外判商一層又一層壓榨工資。香港早於1990年代已有聲音要求設立最低工資,保障低層勞工,不過工商界堅持反對。樂施會認為工人付出勞力後,應得到合理的工資,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所以一直積極倡議為最低工資立法,並蒐集了不少令人心酸的工人故事。有從事清潔的婦女日以繼夜工作,手腳關節嚴重勞損,10年間時薪仍然衝不過21元;有從事保安員的父親兼職晚間倉務員,長期不眠不休,終於熬不住,在工作期間暴斃……
最低工資無觸發倒閉潮
經過樂施會及其他民間組織多年的倡議,香港政府終於在2010年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而首個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28元,每兩年要檢討一次,2013年調整至30元。從多角度分析,法例有助保障基層員工的生計,不過對其他持份者又有何影響?曾有工商界人士表示最低工資立法會增加營運成本,引起企業倒閉潮。事實是法例實施至今,中小型企業數目不跌反升。根據最低工資委員會2012年的報告,2011年6月的保安、清潔、物業管理等企業比3月實施最低工資前,增加了近60間,可見最低工資並沒有令中小企出現倒閉潮。
再者,人工開支只是憐h經營成本之一,原材料、租金等開支才是企業能否繼續經營的關鍵。之前有意見擔心立法會令企業裁減員工以節省經營成本,因而令失業率上升,此說法亦不成立。香港現時的失業率為3.3%,比2011年最低工資實施時的3.6%更低。
釐訂最低工資應考慮更多因素
值得留意的是,最低工資立法兩年後,扶貧委員會2013年發表的數字仍然顯示在職貧窮問題嚴重,究竟政府應如何釐訂更有效的最低工資水平?有什麼相關政策需要配合?政府一直沒有對外界公布如何計算和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只籠統地表示會參考一籃子的指標與考慮因素,包括本地經濟狀G、職位空缺供求、工資水平及分佈、競爭力排名、勞工成本、市民生活質素、就業意欲等。筆者認為除要考慮現有的「一籃子指標」外,最低工資水平應確保工人及其家庭可負擔基本生活所需,為此,政府應參照低薪工人及其家庭的實際生活開支去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根據樂施會《基本生活開支與貧窮線研究》(2014),下一個最低工資水平應調整至不低於每小時35元。
應推更多措施保障基層權益
除立法規管工資水平,政府亦應保障工人不受剝削,例如有大廈的保安員要連續工作12小時,吃飯和去洗手間的時間不計算在內,最惡劣的情G是連坐下也不允許,會被視為「工作態度欠佳」。而從2013年3月的「碼頭工潮」事件可見,不少國家已訂立標準工時、為集體談判權立法等,這些都是其他保障「打工仔女」的可行方法。
「多勞多得」未必是金科玉律,不過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同意,辛勤工作的人應該享有溫飽和尊嚴。最低工資法例是基於良好意願而制定,不過如何在落實政策時能真正令低薪工人受惠,得以脫貧,就要看政府是否願意跟民間團體、公眾及基層工人多溝通,用誠意聆聽和回應市民的需要。
■相關概念
最低工資(minimum wage)
「最低工資」是勞工政策,由政府立法規限僱主給予僱員的工資不得低於某個金額,保障僱員(尤其是低技術工人)的生計。這個法定工資額可以是時薪、日薪或月薪的形式。全球逾九成國家已立法制定最低工資。
文、圖﹕樂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