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航處前二級航空交通管制主任,聲稱去年於機場控制室當值期間,有女同事因飛機偏離航道而大叫,聲音透過內部通訊系統放大及傳到其耳中,終令他右耳永久受損,事後需請逾兩個月病假,並因耳鳴等後遺症令他未能升職,復工後更被調往行政工作。他認為民航處疏忽,日前入稟高院興訟索償。 飛機離航道 女同事通訊系統大叫 根據入稟狀,美籍原訴Richard Francis Egbers(53歲)於1995年來港出任二級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去年2月16日晚上近9時,原訴正於機場控制中心當值,有女同事突然大叫稱有航機降落時偏離航道。雖然該女同事無意使用內部通訊系統,但聲音隨即被該系統放大並傳至原訴耳朵中。原訴人的右耳頓時感劇痛,後來更請了65天病假,至5月21日才復工。 入稟狀透露,原訴在意外發生前原已通過升職考核,有望晉升成為一級航空交通主任,但事後原訴人被證實內耳受永久傷害,亦出現失眠、難以集中等創傷後遺症,最終更因耳鳴等後遺症,令他復工後被調往職級較低的行政工作。 原訴認為民航處及其職員違反內部通訊系統的安全要求,民航處事前亦未有指示職員不要於系統前大叫,以及未有向原訴提供最新及最佳的保護器材。原訴又指他原打算工作至70歲才退休,即使香港民航處設有60歲的退休年齡限制,他稱仍可於60歲後前往杜拜甚至美國繼續工作。原訴續指杜拜對航空交通管制工作的需求甚大,而美國更沒有為有關工作設下退休年齡限制,惟是次意外令他失去擔任相關工作的能力。 【入稟編號:HCPI10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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