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明春推「舖中舖」賣酒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昨日宣布,將於明年春季開始正式推行「舖中舖」賣酒政策,令省民可於雜貨店內「一站式」購物。符合資格的雜貨店面積必須最少達1萬平方呎,且店內銷售品要有75%來自食品。
卑詩省司法兼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宣布新的「舖中舖」賣酒政策,要求申請「舖中舖」賣酒牌照的雜貨店,其店舖銷售總面積不可少於1萬平方呎,但並未規定店舖內酒類銷售「小舖」的面積大小。
同時,雜貨店內銷售總額的75%必須來自食品類貨品。
店舖面積不少於1萬平方呎
蘇安彤表示,省府現在公布明年春季才開始落實的政策,是希望給商家充足的時間準備,為省民帶來「一站式」、便捷的購物體驗,不用再為購買晚餐食材及晚餐享用的紅酒,而分開兩個地點購物。
省府在聲明中強調,並不準備在類似Wal-Mart等一般性的大型零售商身上實行新「舖中舖」賣酒政策,至少現在沒有這種想法,便利商店亦不在新政實施範圍內。
省司法兼律政廳指出,將會密切關注賣酒新政的推廣和所帶來的改變,必要時將會作出相應改動。
允許雜貨店販售酒類飲料最早由本省議員兼酒類政策改革省議會秘書葉志明提出,他昨日回應稱,新政策是為讓消費者能夠更方便買酒返家,這亦是省民意見的最終體現。
業界擔心私營酒舖難競爭
目前全省約有731間私營酒舖,業界擔心,酒舖進駐雜貨店後,會令私營酒舖難以競爭。卑詩省最大的酒吧、私人售酒店代表飲料授權聯盟(Alliance of Beverage Licensees)之前持反對意見,指在雜貨店內售酒使年輕人更易接觸酒類產品,非常冒險。
省府早前收集相關意見的網站顯示,約80%參與討論者支持允許雜貨店內售酒。
一份詳細報告於去年11月25日向省司法兼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提交,其中包括70多項建議,後省府參考魁省、斯高沙省(Nova Scotia)、安省等地「舖中舖」賣酒模式,制定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