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只不過是期望他人尊重我的選擇﹗」坐在電動輪椅上的賈勒特(Linda Jarrett,圖)口中所說的選擇是「安樂死」。
現年66歲的賈勒特於50歲生日當天﹐被診斷患有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原本十分活躍的她患病後﹐由行動自如變成需要倚賴拐仗到現在使用電動輪椅﹐她心埵頃ヾM不久將來她將失去這些僅有的活動能力﹐日常起居生活均需完全依賴他人﹐這絕非她想要的晚年﹐她要的是「尊嚴」﹔她希望安樂死。
目前﹐在加拿大﹐若任何人協助他人安樂死﹐便觸犯刑事法例﹐最高判處14年徒刑。根據安樂死維權組織「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加拿大尊嚴死亡)最近委託Ipsos Reid所做?以安樂死合法化為題的全國性最大型調查發現﹐有逾84%的加人贊成﹐應容許醫生為因病而受折磨但又頭腦清楚的病人﹐合法進行安樂死﹐證明安樂死已普遍獲加人認同。
卑詩87%贊成 全國第二高
在卑詩省﹐接受安樂死的人高達87%﹐在加國排第二位,僅次於斯高沙省的89%。安省亦有85%受訪者贊成,排第三位。
加拿大尊嚴死亡組織表示﹐不論年齡?性別?宗教信仰的加人﹐絕大部分都贊成安樂死合法化。該組織認為安樂死再不是一個具爭議的問題﹐無論是聯邦政府或社區領袖應該接受公眾意見﹐現在是時候重新檢討安樂死合法化的問題。
該會行政總裁莫里斯(Wanda Morris)強調﹕「我們不是提倡尋死(pro-death)﹐而是提倡有選擇(pro-choice)。」
不過﹐防止安樂死聯盟(Euthanasia Prevention Coalition)行政總裁謝登伯格(Alex Schadenberg)就質疑調查的可信性﹕「這份調查的撰寫方式﹐是要你的回應偏向支持。這個問題的設計顯然目的是推高數字。」
謝登伯格承認﹐加拿大有人贊成安樂死﹐但他堅稱﹐支持率應沒最新調查顯示的那麼高。
加拿大最高法院將於下周五﹐對卑詩省公民自由協會就加人有權安樂死提出的上訴作裁決。賈勒特坦言﹐萬一最高法院否決加拿大人安樂死的權力﹐她仍會自行尋找方法來「解決問題」。她說﹕「我要趁自己尚可自行活動時﹐尋找方法,我不想因為有人協助我安樂死而負上刑事罪名」。
賈勒特說自己已過了數十年豐盛人生﹐不想在子孫腦海中留下她住在醫院﹐長期需要人照顧的回憶。她承認最初與結婚39載的丈夫談及安樂死問題時﹐本身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他亦不太接受﹐但最後對方仍願意尊重她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