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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林建岳親戚經營龕場
控告政府要求「正名」

【明報專訊】商人林建岳親戚有份經營、位於葵涌的私人龕場「弘道堂」,被指不符規劃用途而列為違規龕場,其經營公司為此興訟控告城規會和地政總署,要求「正名」,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弘道堂一方質疑地契條文所禁止放置的人體遺骸,並不包括骨灰。

指地契條文禁放遺骸不包括骨灰

原訴聲暉有限公司經營弘道堂,被告是代表城規會和地政總署的律政司。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指出,弘道堂所在地皮的地契於1953年簽署,相關條文禁止未經准許而在內安放人體遺骸,但相關條文字眼自1911年沿用至當時,當時政府不想市民在家中埋葬遺體,故訂立這樣的規定,惟其後焚化爐出現,把火化後的骨灰放在家中已成平常事,骨灰既節省位置,亦不會造成衛生問題,與人體遺骸不同,不應受條文限制,故要求法庭聲明地契無禁止儲存骨灰,原訴可在原址營辦合規私龕。惟政府一方不同意說法,並指政府批地時不單考慮衛生問題,也包括行政及土地用途等問題。原訴公司由6家海外註冊公司持股,董事包括林建岳的堂兄林建堯夫婦,據報弘道堂由林建岳母親余寶珠出資經營。弘道堂位於葵涌耀榮街,據其網頁稱共設有2.6萬個龕位,原訴透露每個龕位平均約售8萬元。審訊今續,由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辭。

【案件編號:HCMP27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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