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售汽水 男生罰停學2天
[2014.09.16] 發表
【明報專訊】阿爾伯達省一名12年級男學生不聽校方勸告﹐在校園出售百事可樂汽水﹐結果校方下令他停學。男生的母親認為處分太嚴﹐阿省萊斯布里奇(Lethbridge)教育局則為停學政策辯護。
男學生肖基南(Keenan Shaw)向同學出售汽水﹐觸動學校數項規定﹐結果邱吉爾高中(Winston Churchill High School)罰他停學兩天。
萊斯布里奇公立學校教育局監督吉爾默(Cheryl Gilmore)說﹐她不能評論學生的個案﹐但校規規定﹐在學校出售物品前﹐須徵求校長意見。教育局的營養政策也不允許學校出售含糖飲品。她指出﹐出售可樂不至於停課﹐「但冥頑不靈﹐或一再抗命﹐或不尊重地區或學校規定」﹐就有足夠理由停課。
他的母親相信學校有點過分﹐處罰太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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