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迂迴收錢 避郭炳湘耳目
首出庭自辯 否認與公職有關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取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逾2800萬元及免租入住禮頓山「馬場景」豪宅等利益案,面對8項控罪的許昨首度出庭自辯。他承認收取各控罪的款項,但強調一概與公職無關,2005年他上任政務司長前收取逾1700萬元,全為與郭炳江口頭協議的顧問費,為免大哥郭炳湘阻撓才以迂迴方式「接力」傳送款項,而07年他收取1118萬元,則與新地及郭家毫無關係。
昨正式由辯方展開案情。許仕仁(66歲)出庭自辯,他接受其代表大律師蔡維邦訊問下否認所有指控。許供稱,03年下半年與郭炳江(62歲)達成口頭協議,確定向新地提供顧問服務的薪酬。他同意於05年4月初獲郭炳江支付500萬元,5月又獲郭炳聯(61歲)轉帳412.5萬元到許名下的德福企業,指全為口頭協議的薪酬。許被指收款後擔任郭氏在政府內的耳目及優待郭氏,他昨一概否認,直言「完全沒有」。
引述郭炳江:不能讓郭炳湘知
許於05年6月30日上任政務司長,上任前10日經本案被告陳鉅源(68歲)及關雄生(63歲)的戶口,分多次共獲得850萬元。許指這些款項是口頭協議的顧問報酬「尾數」。郭炳江早已示意藉迂迴途徑付款,「逃避」郭炳湘耳目。許說:「郭炳江先生同我講,因為當時郭氏家族內部有灠暋D。郭炳湘先生鶿q時間令家族成員覺得好困擾,有麻煩。」他又引述郭炳江稱,由於涉及的數額大,不能讓郭炳湘知悉,「郭炳江鄭重同我講,用間接、相對迂迴途徑先做到」。此外,07年11月許卸任政務司長後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又收取郭炳江提供的1118.2萬元,但他只強調款項與郭家或新地中人無關,未有進一步透露款項性質。
指住禮頓山毋須申報 「選擇居處係自由」
控方早前指出,許未有向積金局或政府申報上述款項、免租入住禮頓山豪宅,以及獲新地旗下公司提供3筆無抵押貸款。許昨解釋於03年遷入禮頓山,當時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正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但未有實質結果。他指合約酬勞包括宿舍,惟一旦洽談失敗,「一定會計番租」,他認為毋須通知積金局,更稱「選擇居處係每個人自由」。
他續稱,任職積金局時向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借貸240萬元,是向持牌財務機構借款,認為毋須申報。他說,投票贊成續租國金一期辦公室前,曾考慮有否涉利益衝突,最終認為沒有問題。
向新地公司借貸 稱等同向銀行借貸
許於04年透過德福企業向忠誠財務再借款300萬元,他強調初次提出貸款已明示欲借貸一段長時間,並希望一再延續還款期。他說,有支付該筆貸款的利息,且藉名下德福企業借貸,與忠誠財務純屬商業關係,等同他本人向銀行借貸一樣,故他上任政務司長時未作申報。蔡問特首曾蔭權是否知悉他上任前受僱於新地,許回應說﹕「梗係知道。」案件下周一續。
明報記者 何偉 張煒明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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