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光放冰箱或可再用
[2014.09.05] 發表
熒光棒屬於1960年代的發明,當時主為要為軍事或救災用途,如在海軍潛水、無通電或無照明的地方使用,直至後期有人用於野外求生,發現視覺上頗美觀,才在民間流通。熒光棒在軟膠外殼內有一支玻璃管道,以分隔熒光劑及雙氧水溶液,用力彎折可使玻璃管碎裂,令溶劑混合發光,一般可維持約2小時。至於坊間有指熒光棒放進雪櫃可循環再用,城大生物及化學系教授林漢華指說法不無道理,因溶劑經混合後的分解作用,在攝氏約0至負5度的低溫環境下,可以「暫緩」,不過如熒光棒已無光,才放入雪櫃即「返魂乏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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