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羅焯借5.5億 許獲佣300萬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余振昌供稱,指示下屬追查許收取羅焯300萬元顧問費,發現許因協助羅獲中信銀行批出5.5億元貸款,獲贈300萬元酬金。
中信批貸款 佣金與案無關
余振昌於2009年4月時任首席調查主任,加入調查本案,曾為許仕仁(66歲)錄取證人口供及警誡口供,及拘捕郭炳江(62歲)和陳鉅源(68歲)。他接受代表許的大律師蔡維邦盤問,稱2011年底獲署長授權書,取得許仕仁名下德福企業的渣打銀行戶口紀錄,發現羅焯於2005年6月21日存入300萬元本票。余指示下屬於2011年12月15日會見羅焯,及兩天前會見羅聘用的男子簡志強,查詢300萬元的來龍去脈,其後又要求中信銀行職員簡應添提供資料,簡應添稱許介紹羅與中信銀行洽談。
余審視相關證辭及資料,認為該300萬元是佣金,與案無關。余大致同意蔡所說,羅焯等3人的供辭顯示,許協助羅獲中信批出5.5億元貸款,羅於是提供300萬元酬金。廉署人員調查羅焯向許提供300萬元,同時亦追查關雄生(63歲)向許輸送的款項。會見簡志強當天,另有數名人員到群策企業辦公室,與推銷「酒筲箕」的關會面,後來發現「酒筲箕」與陳鉅源有關。
廉署於2012年3月19日拘捕陳,同時搜查陳於新地灣仔總部46樓的辦公室,檢走大量文件夾。文件當中有陳多年來獲新地發出的獎金資料、陳的僱主報稅表,另有一份由英屬處女島註冊公司Longally簽訂投資管理合約,合約涉款1200萬元,陳於2007年11月初曾轉帳相同金額。文件夾附關於酒筲箕的介紹,及30名用家的服用效果資料。控方早前稱,陳委託關擔任投資經理,藉此轉款給許。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