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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表示寧坐監7天也不交罰款,昨展示懲教署職員從他身上取去現金3000元抵消罰款後所發出的單據。(余思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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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懲教取阿牛銀包3000元繳罰款

【明報專訊】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阿牛)昨晚於「啟豐2號」上被水警截查,被揭未曾繳交今年3月民間電台案中3000元罰款,被帶返柴灣警署通宵拘押。曾健成稱今早被轉介到荔枝角收押所後,被懲教署職員根據《裁判官條例》及《監獄條例》,在他反對下,扣除他錢包內的3000元現金,以抵消其過期罰款。曾健成不滿懲教署做法,強調寧願入獄7日而不交罰款,但該職員重申他有權這樣做,他後來在會見所長後獲釋。

稱公民抗命拒繳款 寧坐7日監

曾健成稱,拒絕繳交罰款是公民抗命,希望爭取開放大氣電波。他早於3月審訊期間已向裁判官表明不會繳交罰款。裁判官當時表示,若在6月19日前仍未繳交款項,將會被判入獄7日,但未有指示是否可以在拘捕後即時從身上取去現金。

懲教署昨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表示職員會根據《裁判官條例》第38條(2) 及《監獄規則》第11條(1),將因欠繳罰款而遭警方逮捕者身上的財物繳付相關罰款。根據上述條例,當逮捕被判決須繳付罰款的人後,若發現他們身上有任何款項,則可用該筆款項支付罰款,剩下的款項須退還對方。

今年3月,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及經營者海昇科技有限公司被裁定無牌管有無線電器材罪成,同被判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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