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新任法學院長:佔中無損法治
指一國兩制無先例 國際標準難定義
【明報專訊】新加坡法律學者何耀明,7月初到香港接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他接受本報專訪時稱,相信佔領中環行動非為私利,而是為香港、甚至中國的整體利益,關乎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加上佔中非鼓吹任意犯法,因此認為佔中不會損害香港法治。他續說,認同《一國兩制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但前提是「愛國」定義是法官釋法時以地方的福祉為首要考慮,強調愛國不等於盲從政府。
何耀明﹕佔中不為私利非鼓吹犯法
雖然來港不足一個月,何耀明已為香港的民主發展爭議「做了功課」。政改其中一個爭拗點,是普選是否要符合國際標準,何耀明認為,「國際標準」指有相同情况的國家或地區會採用同一方法,但香港與中國的關係獨特,國際上應沒有另一個實行「一國兩制」的地方,所以「國際標準」用於香港實行普選上較難定義,加上「中央政府看來不願給香港如其他獨立民主國家般的全然民主」;《基本法》第45條亦指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是「廣泛代表性」,而不是「完全代表性」。
至於公民提名是否達至民主普選必不可少的元素,何耀明認為難簡單答「是或否」,「以冲咖啡作比喻,有人認為1粒糖夠甜,有人卻認為3粒糖才夠甜,但所有人都要飲同一杯咖啡,便要討論、協商」,雖然結果未必雙方都滿意,但起碼是雙方都同意。但他認為,現時泛民和中央政府均寸步不讓,令港府「陷入兩難」,無助達成共識。
對佔中無取態 盼非暴力解爭議
對於其學院同事、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以公民抗命爭取民主普選,何耀明表示,公民抗命須經過爭取普世公義的測試,例如有人認為自己貧窮,而他人富有,便虛報入息逃稅,這種所謂「公民抗命」屬牟取私利,損害法治;但就佔中而言,發起人是為爭取民主普選,關乎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並非為個人私利,加上佔中非鼓吹任意犯法,認為佔中不會損害香港法治。他稱自己對佔中未有取態,期望以非暴力形式解決爭議。
對於佔中參加者可能被告上法庭,何耀明表示,在法律層面而言,倘若證據明確證明被告違反法例,法庭須判有罪,但法官判刑時除考慮法律相關因素外,亦會考慮很多因素,例如人權和公義。
法官愛國非盲從 按地方利益判案
國務院早前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惹起爭議。何耀明認同法官要愛國,但強調「愛國」是指法官演繹法例、判案時,以地方的福祉、整體利益為依歸,而不是盲從國家政府,「若司法人員盲從政府,便會失去解釋法律的權威」。
明報記者 廖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