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軍營學生撤控 宵禁1年
[2014.06.26] 發表
【明報專訊】「香港人優先」4名成員持港英旗闖軍營案,其中15歲陳姓學生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裁判官表示闖軍營是嚴重罪行,原不打算輕判,但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極度正面」,決定判處12個月保護令及宵禁令,下令撤銷控罪。
感化報告「極度正面」
辯方昨引述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指被告關心社會時事,只是用錯表達方式,他並非典型青少年罪犯,現階段毋須接受感化。被告承諾日後會將心機用在學業上,也會避免與本案其他被告接觸,懇請法官輕判以避免留下案底。
裁判官黃汝榮決定撤銷控罪,頒下12個月保護令,其間被告須由父母監管,晚上8時至早上6時須守宵禁,交友、參加活動等均須聽從福利官指示。
【案件編號:ESCC3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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