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時報》報道,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涉關說弊案,檢方在他寢室內搜出現金、人民幣約500萬元,成為聲押關鍵。不過黃景泰向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指出,黃與妻子陳秋伶名下沒有現金與外幣,明顯涉及申報不實。特別的是,黃財產申報顯示基金投資有51筆、保險有45筆,理財方式相當特殊。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指出,黃景泰與妻子名下共有土地3筆、建物4筆,均位於基隆市暖暖區,但沒有車子、收藏等。家中存款為120萬多元,卻全登記在兒子名下。另外還有一本黃金存摺,價值高達373萬餘元,事業投資200萬元。 令人矚目的是,黃景泰特別偏愛投資基金與保險,有價證券高達2338萬餘元,全為基金投資,總共有51筆;另外還有45筆保險,橫跨富邦人壽、台灣人壽與南山人壽等多家壽險公司。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官員指出,如果有明確事證證明黃景泰隱匿財產,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者,處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故意申報不實者,處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而根據黃景泰涉隱匿500萬元的額度來看,財產申報處官員指出,如果黃景泰是故意申報不實,可處10萬元罰鍰;如果查明他不只是申報不實,更是故意隱匿的話,將可處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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