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文學院前院長李鍔涉非禮兩名前女下屬案昨續審。事主X供稱除控罪所指的6次非禮,在其他場合亦曾遭被告非禮,被告更問她「你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惟辯方質疑,X與該校已婚校監有染,在其他教職員眼中儼如「老闆娘」,又指X曾單獨與被告私人約會及送衣服給被告等。 曾投訴 稱校監勸「咪搞咁多洁v 被告李鍔(73歲)被控8項非禮罪。任職教育機構的被告前下屬X供稱,被告多次在「傾公事」時撫摸她的手及背部等,更曾問她「你夠唔夠錢使呀?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X對被告的行為十分反感,每次都會向該校校監投訴,但校監紒「唔好再搞咁多洁v。 X續指出,雖然被告2011年離開學校,但去年她在餐廳偶遇被告,仍感到情緒波動,更衝出餐廳大哭。由於當時學校發展穩定,毋須顧慮被告,故X決定報警「為自己討回公道」。 事主否認與校監有染 辯方盤問X時,質疑X因與校監有「私人關係」才加入該校,且毫無教育相關工作經驗的X,甫加入學校即出任課程發展總監,職權僅次於校監,甚至掌握員工「生殺大權」,「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你的身分就好似老闆娘」。辯方續指出,校監及其妻均為校董會成員,但開會時「有佢(校監妻子)出現就無你(X)出現」。 X一一否認,強調與校監沒任何私人關係,至於校監妻子因另有正職,有時不來開會也屬正常,但她與校監的妻子有同場開會的經歷。 辯方又指出,在酒吧或咖啡室「傾公事」乃由X提議,而非被告,而X、被告及該校一名合作伙伴3人常在學校附近的餐廳午膳,傍晚更會赴「歡樂時光」,次數「多不勝數」。辯方又呈上一件紅白間條長袖衫,指X曾於2007年送衣服給被告,又與被告在酒吧單獨聚會。X回應說,當時為被告生日,校監吩咐她買衣服送給被告,她只是負責執行,而在酒吧私人聚會也是校監要求。她指出,那次聚會被告再次捉她的手,又用大拇指撩她掌心,惟這次非禮不屬控罪內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76/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