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下月2日是端午節,食物安全中心抽驗市面的糉,發現上環嘉豪酒家出售的鹹肉糉含有禁用的防腐劑「硼酸」,但在正常及非長期食用下, 該鹹肉糉的硼酸含量不會影響健康,已指令商戶停售,直至調查完成才考慮復售,一旦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提出檢控。嘉豪酒家經理劉先生表示,涉事的糉從上環一間店舖購買,強調酒家是「苦主」,不知該店為何使用「硼酸」,酒樓暫時不會再賣糉。
嘉豪酒家稱非自製
食安中心表示,皇后大道中嘉豪酒家出售的鹹肉糉含有410ppm(ppm即百萬分之一)的硼酸。售賣含硼酸的食物,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最近在市面上食肆、食物製造廠及其他零售點,抽取104個糉樣本檢測,整體合格率達99%,僅嘉豪酒家出售的糉含有食物禁用的硼酸。
食安中心:室溫放兩小時勿吃
中心建議市民在可靠的零售點買糉,並需將經煮熟但未即時進食的糉放在有蓋容器,已打開的糉若放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應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