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愈來愈多人上街示威,被認為是民望低迷的梁振英政府與民意脫節所致。或許執政者與平民脫節是中國的「傳統」,我們讀中國文化常強調儒家思想,那雖是古代管治階級的「指導思想」,但在平民生活中卻不見得有同樣分量。 其實所謂「指導思想」,也不等於管治手段。固然自漢武帝獨尊儒術起,中國力倡儒家思想,但這「儒術」與孔孟荀的「儒學」已非同一種思想。漢武帝時董仲舒主張「德主刑輔」,雖發展自孔子,但孔子說的「刑」是治國的下策,而董仲舒則當成輔助工具,結合法家重刑的思路把刑罰道德化,往後2000年中國據此實踐出來的,是「外儒內法」的管治手段。可以說,漢代以來所謂尊儒,不過以孔子作文化偶像,與他提倡的儒學不能相提並論。 尊儒不過以孔子作文化偶像 要理解中國講究「法」並不難,只消看看酷刑傳統。漢代尊儒前的「五刑」有割鼻、斷足、閹割等,至隋唐「五刑」有笞、杖、徒、流、死,貌似輕了,但另有腰斬、剮刑等酷刑,明清更有油鑊、釘板、凌遲等,酷刑種類繁多。看到這些刑罰,已難令人相信中國是儒治之國了。 不能儒治的原因,更在於管治階層與平民一直嚴重脫節。儒學雖是身為朝廷骨幹的士人的文化嚮往或利用工具,但對務實的平民來說,則是利益大於道德。當年孔子宣揚推己及人,正是想教人由私及公;可惜在上位者本末倒置,放大人倫中的國君部分,形成公的「君臣」凌駕私的「父子」,雖能限制士人,卻無助教化絕少接觸君王的平民,反而失去了推己及人的精神。社會學家費孝通指出,中國的社會關係「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聯繫的增加,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絡,因之,我們傳統社會堜狾釭漯懋|道德也只在私人群繫中發生意義」。也就是說,經數千年「儒治」,孝悌忠信等「社會道德」實際上仍只存在於「私」的層面,傳統宣揚的「公而忘私」只在士人間流通。 儒治平民 效用不彰 故統治者以儒治士人或許有效,但治平民卻效用不彰,管治手段還是落在律法上。只是中國人重私多於公,法治最後還是變為人治,距離儒治便更遠了。 文:葉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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