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被前夫殺害的越裔女子,在過去四年總共三次報警求助,最終仍難逃被殺命運,令各方質疑警方乃至省府保護婦女計劃究竟有無功能,婦女組織更要求警方說明有無盡力保護受害人。
省司法及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被CTV電視台記者追問,政府對家暴受害者家庭可有話說,她表示,當中有失敗(failure)的地方,是一宗可怕悲劇(a terrible tragedy)。
CTV取得的法庭文件顯示,自殺身亡的越裔男子Cong Nguyen在2011年6月曾因持武器攻擊及出言恐嚇妻子遭到起訴,但後來未被定罪,該名越裔婦女去年曾經第三度報警,但法庭始終未頒保護令,亦未限制其前夫與她接觸。
溫市警局設有家暴小組(Domestic Violence Unit),對於該名阮姓越裔婦女Thi Tam Nguyen是否在家暴小組的保護名單,溫市警局發言人芬徹姆(Randy Fincham)說,暫時不能提供細節,但他強調,有關家暴小組與該名越裔婦女,以及其前夫的互動關係,也在這次調查範圍之內。
受虐婦女支援組織(Battered Women's Support Services)行政總監麥克杜格爾(Angela McDougall)對已報警婦女最終仍遭不幸,感到痛心,並強烈質疑警方並未善盡保護之責。
她表示已致電溫市警局,要求說明阮姓越裔婦女最後一次報警時,警方究竟有無採取保護婦女的必要措施,或者只是敷衍了事。
她指出,警方或保護婦女組織一直以來皆勸說受虐婦女,必須設法脫離受虐環境,與配偶分居或離婚,但很遺憾的是,阮姓越裔婦女雖然與前夫分開,但仍遭殺害。
本省最近六周共發生四宗家暴案(見表),心理學家Joti Sarma說,受虐一方在決定離開被虐的家庭時,施暴者通常會出現無助、對前途無望及不知如何過活等情緒,需要注意他們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