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河南平頂山一名單親媽媽在網上留言,稱自己2歲多的女兒「小草莓」被幼稚園園長丈夫性侵長達一年多,被用異物塞入下體,導致處女膜破裂,多處器官受損,精神也出現問題,但法院一審僅判被告監禁4年半,令她無法接受。 這位單親媽媽說作為巴士司機,她工作繁忙,2010年將兩歲多的女兒送到平頂山新華區焦店鎮東方紅幼稚園,上夜班時女兒留宿園內。一年多後,女兒多次告訴她園長丈夫王延枝撫摸其下體,但這位媽媽欠缺法律知識,僅去幼園警告王。 年多後,女兒被驗出處女膜破裂,子宮等器官嚴重受損,精神也出現問題,又指王不但性侵她,還將彈古箏時用的長指甲放入其生殖器內。其母去年9月報案,今年2月法院一審宣判,王猥褻罪成判囚4年半。 母不滿判刑輕 網上求援 這位母親對判決十分不滿,指被告行為是強姦,僅以猥褻罪判監4年半過輕,遂在網上發聲,呼籲輿論關注。她表示,檢察院已對此案提出抗訴,有多名志願律師在協助她,此案二審將於下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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