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師王仁鐸表示,他從未聽說有本地警察不認可中國駕照之事,對於列治文騎警所作的警告,他建議若有中國留學生遇到警察不認可中國駕照,留學生應向法庭上訴警察所開告票不合理。 他認為,駕照的規定,應該遵照發牌的ICBC,而不是由警察決定,相信法官最終也會支持ICBC的規定,判處告票無效。 他說,雖然警察是執法者,但警察作出的決定,不一定合法,這也是為何要有上訴機制的存在,留學生若遇警察不認可中國駕照,不需要心慌,而是應該據理力爭,到法院請求法官主持公道。 移民顧問任立三則說,ICBC讓持有中國駕照的留學生開車,承認他們駕照的合法地位,已經存在多年,並無爭議,但如果警察以有無簽聯合國公約,作為另一個判斷標準,也不能說警察在此事上有錯。他認為,ICBC與警察不能各自有一套規定,兩者應該對此問題有共識,以免令留學生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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