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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清明前夕,北京市下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全市黨員幹部在殯葬改革中自覺做到禁止大操大辦、迷信活動、私埋亂葬和超標建墓。
規定黨員、幹部嚴禁修建大墓、豪華墓,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對黨員、幹部殯葬禁止大操大辦和迷信活動,具體禁止的行為包括搭設靈堂、吹吹打打、喧鬧擾民、隆喪久喪、大擺宴席、藉機斂財、揚幡招魂、舉辦法事、焚燒紙紮、拋撒冥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