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一名七旬老翁於其母親過身後15年﹐仍然繼續領取其母的加拿大退休金及老人金﹐總數達19.7萬元。事件被揭發後﹐現被加拿大皇家騎警落案起訴2項詐騙超過5,000元﹔2項藏有經犯罪得來的財物等罪名﹐以及2項洗黑錢罪名。
根據特許會計師溫建業表示﹐一般來說﹐領取加拿大退休金及老人金的市民身故後﹐通常由親人代向稅局申報﹐好讓當局停止發放福利。即使親人忘記申報﹐當已故者在報稅期停止報稅﹐稅局亦會得悉領取人情況﹐停止發放有關福利。
溫建業估計今次的詐騙事件﹐極可能是有人刻意在某人身故後﹐仍每年定期向稅局報稅﹐才可以暪天過海。
被捕的男子Bob Mougtoussidis已於上月27日提堂﹐並將於本月10日再度過堂。
皇家騎警公共關係組的特納(Jean Turner)指出﹐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進一步透露案情﹐只知道被告15年來﹐有計劃地避過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的監察﹐才可以瞞天過海。直至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覺得事有可疑﹐才將有關個案轉交騎警跟進﹐揭發事件。
但溫建業指出﹐在加拿大報稅﹐均是自行申報﹐當有領取政府福利的市民身故﹐則須由其親人向加拿大服務局(Service Canada)申報。每年稅局會根據領取者的稅單﹐繼續發放政府福利﹐故即使領取者過世後﹐親人一時疏忽﹐向稅局漏報。但到了報稅期﹐當稅局沒收到領取者的報稅表後﹐稅局便會停止發放福利。
假冒死者向稅局報稅
若有人刻意隱暪﹐除了不向加拿大服務局申報領取者死亡的事實外﹐還要每年假冒死者向稅局報稅。
溫建業說﹐現在流行電腦報稅﹐根本毋須經會計師手﹔即使由會計師代勞﹐亦只須由詐騙者出面﹐向會計師聲稱將已填好的表格轉交當事人簽名﹐一樣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他續稱﹐類似的詐騙案在加拿大十分罕有。近兩年留意到有殯儀館向加拿大服務局提供申報服務﹐有助減低漏報情況。
根據加國刑事法﹐詐騙超過5,000元的罪名最高可判監14年﹔至於詐騙政府福利金並罪成者﹐是否須全數歸還騙取的金額﹐則由法官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