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1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原當選議員梁偉權,被指競選期間未獲支持者的書面同意,便於宣傳品刊登支持者名單,事後被對手以選舉呈請推翻議席,梁其後更被控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及發布不符規定的選舉廣告兩罪。梁早前認罪,昨被罰款1.5萬元。他在庭外稱「百感交集」,並宣布「從此退出江湖」,不再參加政治選舉。 質疑未獲豁免 將指導從政新人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強調,候選人有責任確保競選過程符合法例,但接納被告梁偉權(57歲)沒有欺詐或賄選,亦不認為選民在受誤導下投票,形容被告的情G屬「不幸」,故決定輕判罰款。 現為西九新動力副主席的梁偉權,昨獲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以及約80名街坊到庭支持。眾人得悉梁被輕判罰款後,有人在庭上興奮拍掌,隨即被庭警阻止。梁於庭外表示,要向「逍遙法外嚘堬慾艇」及「挑撥離間而奸計得逞之徒」說句:「人在做,天在看」,他又感謝資深大律師清洪及大律師傅昶生早前義務替他向法庭求情。雖然他宣布「退出江湖」,但強調「不會退出政壇」,又稱將以自己的經驗教導從政新人。 梁又質疑,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超支,民協九龍城區議員楊振宇亦涉及選舉違規,但他們事後同樣獲高院豁免被起訴。 【案件編號:KCCC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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