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因應禽流感殺雞,按法例規定每隻賠30元,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上指出,賠償額由1999年沿用至今,已是過時,署理食衛局長陳肇始回應表示,會重新考慮檢討相關法定賠償金額。據悉,食衛局亦會因應停售內地活雞4個月,了解批發商的損失,研究可否提供協助。
政府動用過千萬元公帑為雞農、批發商等發放恩恤金,議員原則上支持。
民主黨議員胡志偉指出,當局既然決定停止內地活雞供港4個月,證明相關供應並非必需、靠本地活雞可應付,當局應研究全面停止內地活雞供港,改為只入口冰鮮雞。
局方:輸內地雞可穩價格
陳肇始回應說,單靠本地業界提供活雞未必足夠,內地活雞有助穩定雞價。她指出,現會全力做好本港、內地活雞分流工作,目標是在物色到合適地點作分流處理前,不會重新輸入內地活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