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圖片
新的入籍申請加入一項「長住加國意圖」的條款,要申請人宣誓入籍後有長住加國意圖。
放大
 

其他新聞
新曼港橋日減6000車輛
X、Y世代看錢途太樂觀
阻信件被盜 大溫香餌郵件釣竊賊
林俊肢解案准赴德法蒐證
闖入高中學校 變態狂徒當眾露體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語文修訂毋礙祖父母申移民
新入籍法無意限制公民出入

【明報專訊】加拿大聯邦政府前日宣布修訂入籍條例,將要求申請人宣誓「有長住加國意圖」,這令不少人擔心,如在入籍後回流原居地或前往其他地方居住,會否因而被褫奪公民身分。移民部昨日回應強調此舉並非要限制公民出入境自由,而是申請人在申請入籍時先來篩選,倘透露將來無意長住,將不會獲得公民身分。有關新修訂語文要求,對於祖父母申移民,將不受新法影響。

加拿大移民部發言人拉里維爾(Remi Lariviere)表示,建議加入「有長住加國意圖」的條款,並非要限制公民的出入境自由。如新例實施,在申請過程中,入籍人士將會被問及他們是否有長住加國的意圖,如他們顯示出在獲得公民身分後,無意在本國長住,他們將不會獲得公民身分。

拉里維爾指出,如移民部取得資料顯示申請人並沒有長居加國的意圖,申請人的公民身分亦不會獲批。不過,移民部沒有說明,他們會以什麼方式取得這些資料。

他強調,加入有關條款的目的,是希望讓公民更清楚知道,本國的公民身分,是給予那些有意願繼續在加拿大居住的人。當新移民成為公民後,將享有所有加國公民的權利。

現有公民不受影響

至於有關條款會否擴展至現有公民適用,移民部則表示,新例會由正式實施日起適用,因此不會追溯現有公民。

而對於建議修訂的語文要求,64歲以下申請人須考入籍試及提供英文試成績,並稱這樣更切合實際需要,確保他們更易成功,那麼有關安排會否影響父母及祖父母移民計劃?移民部則表示,該計劃不會受到新法例影響。

 
 
今日相關新聞
語文修訂毋礙祖父母申移民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