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申請人被質疑英文欠佳或有其他問題,還能夠與入籍法官面談,申請還有一線生機。移民律師王仁鐸說,刪減入籍法官,等於剝奪移民上訴機會,移民部雖說可去聯邦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上訴許可核發比例只有15%,他認為,甚少人會走聯邦上訴的管道。 王仁鐸表示,移民部取消了入籍法官,其實,等於就是給予入籍官員超大權力,一切就是入籍官說了算,不像從前,申請人若有委屈,還能在與入籍法官面談時說明。 移民律師辛湉王說,以後如果不滿入籍資格被取消,只能直接向聯邦法院上訴,而光是取得上訴取可(leave)、並得到審理,對移民來說就已經是一場硬仗,最後取得上訴的人也非常有限。 辛湉王還提及,在取消公民的程序上,由於移民部較早前已加大打擊造假,被調查造假的公民有約三千人、永久居民約五千人,但始終在法律程序上進展緩慢,至今只有數十人被取消國籍,所以移民部才以修法改變程序,讓一些涉及居住時間造假,以及資料造假的申請, 直接由移民部長決定,毋須再經聯邦法院作最後決定,如此可節省大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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