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包括1名華人在內的英國3名青年,早前翻牆進入當地一家超級市場的垃圾桶撿拾食物被捕,當局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引用《流浪者取締法》起訴3人,被告則堅稱沒有違法,反批評超市將大量仍可食用的食物丟棄造成浪費。
當局的做法惹來公眾炮轟,涉事超市老闆亦促當局撤銷控罪,最終檢察當局放棄起訴。
因撿拾超市棄置食物捱告的青年杰森.陳(Jason Chan)、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保羅.梅(Paul May)居於倫敦北部一間寮屋。去年10月25日深夜,3人翻牆進入一間Iceland超市後院,並在垃圾桶內撿拾超市丟棄的食物,包括番茄、蘑菇、芝士和蛋糕等,總值約33鎊,其間被途人發現報警,3人以手提袋及手堆車帶走食物時,被到場警員當場拘捕。
當局引用1824年的《流浪者取締法》(Vagrancy Act),指控3人涉嫌於「封閉區域內作出違法行為,即偷竊食物」,又稱案件牽涉「重大公眾利益」。事件惹來輿論對超市丟棄大量食物以及低下階層撿拾廢棄食物現象的關注。公眾炮轟當局檢控理據荒謬,亦有民眾發動聯署,呼籲當局重新考慮檢控決定。
Iceland超市亦急與案件劃清界線,行政總裁沃克(Malcolm Walker)發表聲明,稱對事件感驚訝。他表示,事發時超市並沒有報警,亦無意控告3人,強調「垃圾桶內的食物已不能出售,對我們顯然沒有價值」,呼籲皇家檢察署撤銷控罪。
皇家檢察署首席檢察官烏巴希(Baljit Ubhey)於周三表示,該案件經過資深法官重新審核後,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與造成的傷害並毋須作出檢控,基於公眾利益決定撤訴。
獲當局撤銷控罪的保羅表示,因自己收入微薄,故經常會與室友到各家超市的垃圾桶撿拾遭棄置的食物。他強調人們有權拾去超市丟棄在垃圾桶中的食物自用,強調自己沒有不誠實的意圖,不涉違法,形容當局以「公眾利益」為由作出檢控,是「瘋狂」決定。他說:「我認為超市丟掉那麼多仍可食用的食物,較撿拾這些食物的人更有道德問題。」
保羅指出,雖然有部分超市已改為將下架食物捐贈予食物銀行,但仍有許多食物遭棄置,最終被送到堆填區。若超市盡量將仍可食用的食物捐出,便能避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