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的士司機取車準備開工,但未開工便先與私家車主「開火」。他駕的士駛離停車場前幾乎撞及私家車主,車主爆粗大罵兼擲「雪糕筒」。的士司機火冒三丈,駕的士折返並從後撞倒私家車主,昨因狂亂駕駛傷人,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擲「雪糕筒」 折返撞人 無案底被告勞汝釗,早前承認去年8月29日,於屯門良景h多層停車場9樓駕駛新界的士撞傷吳卓文(29歲)。事發當日下午,被告於停車場10樓取車開工,的士駛經9樓與前往取車的事主擦身而過。事主避過一劫後指罵被告,眼見的士繼續前往8樓,便於9樓擲下一個雪糕筒到8樓,落在被告的士旁邊。 天降雪糕筒激起被告的怒火,他沒有停車,卻駕車折返9樓,從後直撞事主「還擊」,繼而立即駛離停車場。難逃一撞的事主跌在地上,送院後驗出右邊手腳和臉擦損和觸痛,幸未重傷,可以即日出院。被告於次日凌晨12時半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 被告本月初認罪後被還押,等候精神及心理等報告結果,昨獲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判處社會服務令,在農曆新年前重獲自由。 【案件編號:TMCC2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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