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表示,提委會「可(may)參照」現時選委會的組成辦法,具有「must(必須)」的意思。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絕對不同意「可參照」是「必須」的意思,但提醒若提委會不參照選委會組成,中央可否決普選方案。 不同意梁愛詩「必須論」 梁美芬昨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上表示,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首普選的提委會 「可參照」現時選委會的組成辦法,是中國的法律文件,「他們的『可』字不是等於『必須』」。但她強調,提委會是中央的底線,若不按《基本法》軌[參考,中央可否決普選方案,她亦重申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 余若薇批袁國強強詞奪理 她說「有提委會是好事」,可防止香港過於民粹,而本港沒有成熟的政黨,提委會可以防止候選人為了拉票而提出民粹政綱。 同場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表示,提委會千多名委員不可凌駕300萬選民,剝奪他們的提名權。 她又批評律政司長袁國強所說,公民提名與政黨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是強詞奪理,重申公民提名並無繞過提委會,指這已是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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