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法律學者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昨日一審判決,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指控他多次組織、策劃在公共場所聚集及拉橫額,情節嚴重,罪名成立,判監4年。律師張慶方轉述許志永說,「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今天被破壞殆盡」,今明兩天將商量上訴事宜。許志永的女兒剛出生不久,身為許志永好友兼同學的張慶方說,會為母女提供經濟援助。
中新社報道,許志永案22日開庭,昨日上午宣判。判決書指許志永與企業家王功權、律師丁家喜等人在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間,多次組織、策劃、煽動過百名非京籍家長到教育部、北京市教委門前聚集,要求子女平等參加高考;又組織「要求官員財產公示」活動,先後在朝陽公園、清華大學、中關村廣場、西單廣場散發傳單、打橫額、演講。
許:中國法治最後尊嚴破壞殆盡
許志永在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稱行動是為推動「自由、公義、愛」的公民精神,推動社會進步,法院回應稱,「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但這種權利應該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許志永明知組織人群表達訴求將引發公眾圍觀,極易造成秩序混亂,仍組織更多人到現場,且未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現混亂,作為首要分子,對於參與人員引發秩序混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院指許志永「無視國家法律對於公民正當行使權利的規範」,多次組織、策劃多人在政府機關周邊地區、商業繁華地帶及人流密集地區等公共場所聚集、打橫額,參與人員抗拒、阻礙國家治安人員執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
許志永案是「新公民運動」系列案件首宗判決,料將對後續案件產生影響(見另稿)。美國國務院在宣判後不久即發表聲明,促請中國政府釋放許志永等政治犯,停止限制其行動自由,並保證其人權和自由。
公安部副部長等高官全程觀看
昨日北京一中院門外戒備嚴密,數以百計公安和便衣將在場的聲援者和訪民帶走。律師張慶方走出法庭時,轉述許志永說「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今天被破壞殆盡」。張說,「這個結果是不公正的,我們不承認這個法庭,我們也不會對法庭說什麼。」但公安不斷拉他走,張大聲說「你沒有資格侵犯律師的人身自由」,最後公安將他拉上警車,與記者隔絕。
張慶方事後接受本報電話訪問稱,判決結果在意料之中,今明兩天將與許會面,商討上訴事宜,但相信二審難以改變結果。他透露,1月22日開庭時,公安部副部長兼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長池強和北京高級法院院長慕平都在視頻室全程觀看,說明他們知道案件影響力大,若庭上有任何突發情况,他們也可第一時間知曉。
今商上訴 兩同學願經援許家
張慶方是許志永的同學兼好友,他說,許志永太太崔箏任職記者,收入一般,1月13日剛誕下女兒,花費頗大,他和許志永的另一名同學郭玉閃將一同承擔起照顧許家人的責任,不會讓母女有經濟壓力。郭玉閃曾協助山東失明人士陳光誠從東師古村逃往北京。崔箏在許志永被捕後一直低調,她22日有出庭旁聽,但婉拒了好友的探望請求,稱要待孩子滿月之後再見面。
梁美芬:訴求沒問題 4年有點重
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兼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許志永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和要求政府捍衛農民工子女教育權利的訴求,「內容沒有問題,是公民權利」,她認為許不是因示威內容而被判刑。她指由於不清楚判辭內容,只能估計許可能在示威過程中,與公安有肢體推撞或爭執。但她認為如果過程中沒有人受傷,「4年就有點重」。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許志永一直推動維權工作,沒有涉及刑事活動,「但反而被拉」,她指許今次被判「聚眾擾亂公眾場所秩序」罪成判監4年,對香港來說是一個借鏡,令市民更關注言論自由。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許志永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訴求,判決反映中國政府為求消弭異見聲音,不惜以法律打壓維護法治和人權的法律學者,粗暴踐踏法治精神及公民權利。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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