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市議會下周二將討論一項新的泊車建議,容許市民在晚上預付泊車費至第二日,以避免酒後駕駛,同時並可為市府帶來額外收入。 兩名卑詩大學學生庫茲涅佐夫(Curtis Kuznecov)及海(Leighton Hay)上月曾向溫哥華市府發出公開信,建議市府參考美國西雅圖的作法,容許市民在晚上將車停泊在市屬停車場和停車位,並預付泊車費至翌日早上,以避免市民因為擔心被罰或愛車被拖,而冒險酒後駕駛。 溫市議員雷健華將在下周二在市議會提出動議,兩名提出建議的卑大學生,亦會到市議會陳述建議內容,雷建華的動議已獲市長羅品信支持。據市府現時的條例規定,停車咪表由早上九時至晚上十時適用,不設預付停車的機制。市民如將汽車停在街上過夜,至翌日早上九時仍未移走將會被罰款。 西雅圖在2011年開始推行預付泊車費計劃,讓市民可預繳停車費,將車停在市府屬下的停車場內,至翌日才取回。在2012年,每月平均使用次數為2,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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