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10日加新社電)溫冬奧前行政總裁弗朗(John Furlong)就一篇報道而控告記者魯賓遜(Laura Robinson)誹謗一訴訟,答辯人向法庭要求弗朗先交10萬元保證金,但這要求被卑詩最高法院拒絕。 魯賓遜因去年一篇刊於報章《Georgia Straight》的報道而被控告,她爭辯弗朗要先提交保證金,以確保他敗訴後能繳付費用。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認為,魯賓遜未能證明弗朗無意繳付或其訴訟是沒有價值。 法官韋瑟里爾(Gordon Weatherill)昨日向雙方的律師說:「在這案件下有真正的問題,原告人是否因報道而受損,若果是,便看答辯人所提出的抗辯是否有充分理據。」 韋瑟里爾稱:「訴訟既不是不重要,也不是沒有價值。」 魯賓遜的文章在2012年9月刊出,內容引述數人指稱,於60年代尾至70年代初時,於卑詩伯恩斯湖(Burns lake)和喬治王子(Prince George)一學校遭言語虐待和體虐,當時弗朗在這學校當體育教師。弗朗否認曾犯錯和提出控告魯賓遜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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