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4日加新社電)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就如何改革參議院﹐舉行最後一天聽證。聯邦政府作最後陳述﹐希望法官接受它的辯詞﹐對參議院進行溫和的改革。
渥京的計劃將設定參議員任期﹐並允許進行無約束力的參議員選舉。它希望法官同意﹐這些改革可由聯邦自己落實﹐毋須省府的任何意見。
聯邦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右圖)堅稱﹕「它是一項綜合做法﹐應可允許對改革參議院作出有意義的行動﹐而不是再多討論135年。」
他的論點獲得部分律師支持﹐律師亨特(John Hunter)說﹐聯邦政府自己可創建一個程序﹐容許諮詢性質的參議員選舉﹐但結果不具約束力﹐總理有權委派其揀選的人擔任參議員。
但法庭委派的另一名律師朱特拉斯(Daniel Jutras)不同意這個說法。他贊同多數省府的觀點﹐認為創建參議員選舉程序﹐必須獲得代表至少50%人口的7個省份支持。
朱特拉斯與亨特認同另一項呈堂議題。兩人都贊成多數省府的意見﹐要想規定參議員任期的上限﹐必須獲得7/50支持率﹔要想廢除參議院﹐則需全部省份一致同意。憲法中的修訂規則﹐沒有指明廢除參議院的條件。但朱特拉斯說﹐這應該解讀成「如此重大的憲法修訂」﹐要一致同意。
首席法官麥克拉克蓮(Beverley McLachlin)﹐看來同意這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