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早前指政府須就電視發牌程序「深切檢討」,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行政長官現時無意針對發牌事件,對行政會議的組成、成員委任及討論程序等啟動任何檢討工作。她指出,行會保密制「大致上行之有效」,但沒正面回應特首是否被要求遵守保密制,惟若有證據顯示行政長官真的「泄密」,他必定要負上沉重政治責任。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提出質詢,不點名指行會召集會人林煥光及另外多名行會成員,就發牌事件分別受訪或發言,有否動搖行會保密制。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指出,行會保密及集體負責制「大致上行之有效」,只是公眾對發牌事件存誤解,包括認為涉政治因素及政府偏幫某些大財團,故政府有必要不斷澄清,強調不存在政府用保密制作掩飾。 指特首若泄密 須負政治責任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提出質疑,指特首本身是否需嚴守保密要求,若他自行泄密又是否涉法律或政治責任。 林鄭月娥沒正面回應特首是否被要求遵守保密制,只強調梁振英任行會召集人多年,非常重視保密精神;在葉建源再追問下,她才表示,若有證據顯示行政長官真的泄密,他必定要負上沉重政治責任。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批評政府仍無意檢討行會,質疑「民意大抑或行會保密制大」,人民力量黃毓民亦狠批行會決定明顯違背民意,林鄭月娥回應稱,行會決定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相信事前曾對民意「作出一定推敲」。 強調行會決定前已推敲民意 林鄭月娥兩度強調,自己加入政府多年,認為沒有任何行會的決策可令所有人滿意,她引述自10月15日公布發牌決定至今,政府就此作出逾10次新聞公布,而特首梁振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就此合共回應傳媒提問逾20次,認為政府已在維護保密制及申請機構商業資料下,盡力解釋發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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