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勞工安全局(WorkSafe BC)將於本周五起,實施新修訂的職業健康及安全條例,明確職場欺凌與騷擾定義,以及僱主、管理者與僱員的責任。有反對欺凌組織認為,修例將可為僱員提供短期援助,以及舉報違例個案的渠道。 在今年3月獲通過修訂的僱員補償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ct),將於本周五開始實施。保障本省220萬名僱員的卑詩勞工安全局指,他們會與僱主協商,以確保他們遵守條例。 卑詩勞工安全局預防服務部副主席約翰遜(Al Johnson)表示,如僱主不願意遵守新例,該局的人員最終或會發出執行指令。 在新例下,任何人對另一名員工,作出不適當的行為或提出不恰當的意見,並知道其行為會構成羞辱或恐嚇,即屬職場欺凌及騷擾。新例規定,僱主不得對僱員進行欺凌或騷擾,亦必須採取措施防範欺凌或騷擾於職場發生。僱主並須制定處理相關投訴的程序及處理守則,而僱員則有責任舉報欺凌或騷擾事件。 該局高級項目經理平托(Joe Pinto)指出,自2012年7月,當局共收到約700宗受欺凌或不當對待的索償個案,當中約40宗獲受理。另外,他們亦收到約50宗僱員遭受暴力威脅的投訴,這些僱員包括巴士司機。 反對欺凌的非牟利組織BullyFreeBC認為,新例非常重要,並可為因受職場欺凌而患抑鬱、焦慮症的僱員,提供短期援助,同時亦有助教育公眾,讓他們明白欺凌是不能接受的。 該組織指,在加美地區,有多達30到40%的僱員表示在職場中受到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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