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已批准加國數大電訊商,容許他們就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RTC)部分新無線通訊法規提出抗訴。 上述這些法例會令在法例生效前簽約的三年期合約客戶,可以不付出解約費而提早終止合約。 Rogers(代號RCI.B)、Bell(代號BCE)、Telus(代號T)、Sask Tel以及Manitoba Telecom Services(代號MBT)及其他幾家電訊商認為,法例會過早地適用於在12月2日新法生效前簽訂的三年期合約。 他們指出,在此等法例下,部分簽訂了三年期約的客戶將可以在兩年之後終止合約,而毋須付出提早解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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