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建議省教育廳將ESL課程納入學分課程,對此ESL學生及家長均表示歡迎,華裔家長童女士指出,其實上ESL的學生,在其他科目的表現可能不輸給同學,因此,如果讓他們可以用ESL的科目取得學分,可以幫助他們更早進入大學。 童女士說,她並非贊成所有的ESL課都應該取得學分,也不是建議以ESL的學分,取代英語12年級科目的學分,而是省教育廳是應該體諒學生花了大量時間研讀ESL,為了肯定他們,也是幫助他們銜接大學課程,而給予學分。 相同問題,列治文學務委員翁善恆的看法則有保留的地方。 列治文學務委員翁善恆指出,列治文學區有為數眾多的ESL學生,但較少聽到學生或家長建議ESL納入畢業學分計算,他表示教育局會探討這項可能性。 不過,在此之前,翁善恆認為,省府教育廳對於畢業學分的制度,其實缺乏彈性,他認為省府應該考慮放寬畢業學分認定的彈性,例如將資格認定的工作,下放給教育局,讓教育局視個別學生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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