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擬取消第二次路試
旨減輪候時間 安全駕駛12個月可換第五級車牌
【明報專訊】為縮短考取駕駛執照當中路試的輪候時間,卑詩政府提出修訂議案,擬將考取第五級(Class 5)車牌的路試,即一般稱為第二次路試取消;若獲通過,會引入新限制,合資格升級的司機必須保持安全駕駛紀錄12個月,方可獲得5級車牌全部待遇。
卑詩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貝格(Garry Begg)表示,修例目的是改善新領第五級車牌司機和電單車騎士的道路安全,確保他們累積更多實際的駕駛經驗,並且消除原住民及偏遠地區社區面對的障礙來方便人們申領車牌。
貝格昨日向省議會引入12號法案(Bill 12)《2025年車輛修正案》(Motor Vehicle Amendment Act 2025)進行首讀。
有關修訂將改變「分級發牌制度」(Graduated Licensing Program,GLP)的要求,將考取第五級車牌人士需通過第二次路試的規定刪除,但引入另一新規定,政府會新設一個為期12個月的條件,在該段時間內,合資格升為第五級駕駛者的行為必須屬安全。
據省府提供的資料指,新制實施後,對於何時和需符合什麼條件才可升級,25歲以下比25歲或以上考牌者的條件略有不同。
以年滿25歲一組的考牌者為例,持學習牌和遵守現有規定的最低時限,比較年輕一組少3個月,即只需9個月。然後拿「N」牌最少12個月並不曾被停牌,此後換成第五級車牌後,還需滿足新的12個月限制。
政府提到,有研究顯示司機的年齡及駕駛經驗不足是造成車禍的風險,而隨着新手司機取得更多經驗,相關風險會降低。有證據顯示,受到一段長時間限制和加強駕駛紀錄審查,有助培養安全駕駛所需的技術與習慣。
不過,政府強調,取消第二次路試未必可改善道路安全,但可將考取最初級,俗稱「N牌」第七級駕照(Class 7)人士輪候路試的時間縮短。
現有發牌制度下,所有領取駕照人士,不論年齡,分別需在第七級和第五級各通過一次路試,但沒有規定必須最終要考取第五級,因此不少司機持「N」牌多年。
居住大溫多年的華裔於對上述修例建議表示高興,他稱自己和身邊也有朋友同樣持「N」牌很多年,而不願意去升級的原因,就是不想再面對路試。他解釋,最初考第七級路試時便遇上「魔鬼」考官,當年那路試當然通不過,但也使其造成心理陰影,最後他改到另一城市考路試,但一直持第七級車牌迄今18年,而他其中一朋友也持「N」牌19年。
省府指,修例獲通過後,亦會設立一個全新的電單車駕照發牌計劃(Motorcyclist Licensing Program, MLP),所有新牌電單車騎士必須完成該計劃。該方法將確保他們掌握安全駕駛所需的技術。
新MLP制度亦同樣會包括一個限制期,以及加強防護裝備的相關安全要求,具體條件將透過法規定立。省府指,上述改變將有助減少與電單車有關車禍所造成的傷亡。
據省府資料指,本省致命車禍中,涉及電單車騎士的比例不成正比。電單車騎士需為事故負上責任的交通事故中,近一半(46%)騎士的駕駛經驗不足5年。
政府指,會就GLP及MLP的建議修訂而與重要的合作伙伴進行諮詢,如原住民社區、駕駛訓練學校及衛生局,預計修訂會在明年初實施。
卑詩保險公司(ICBC)主席兼行政總裁David Wong表示,要經過第二次路試而取得第五級車牌的規定已引入逾25年,GLP有助改善本省的道路安全,而卑保期望與政府及各伙伴合作,在該些改進的基礎上,確保合資格領第五級車牌人士有信心和準備好可在路上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