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案無限期押後
【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facebook發布影片講述事件,並提及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林早前入稟控告何誹謗並要求賠償,案件昨在高院審前覆核。法官批准何一方修訂抗辯理由,援引林被裁定暴動罪成的7.21案作為證據;法官同時應林一方申請,將本案無限期押後,審期現階段擱置,直至林就7.21案的上訴有結果。
官准何引7.21案為證
林卓廷被指2019年7月21日晚於港鐵元朗站內參與暴動,受審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監禁37個月,他就定罪上訴。林昨由懲教人員押解到庭應訊;何君堯則在聆訊途中進入法庭旁聽,其後離開。
林一方申擱至上訴有結果
庭上透露,本案原定今年8月開審,審期10天。上月何君堯一方申請修訂抗辯理由,援引林卓廷被裁定暴動罪成的7.21案裁決抗辯。本月初,林卓廷一方申請無限期押後本案,直至上訴庭就7.21案頒布判決為止。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解釋,若上訴庭維持林卓廷在7.21案的定罪,「we are dead already(我們已經死了)」,料無法繼續控告何君堯,力陳應押後本案,直至上訴庭就7.21案頒布判決。
辯方:或致何無了期等待
官:上訴庭日程安排妥當
代表何君堯的大律師梁希賢則提到,若法庭批准林卓廷的申請,將令何君堯「wait indefinitely(無了期等待)」,又提到按照法庭日程,上訴庭或要明年才能審理7.21案上訴。法官楊家雄回應稱,他不說押後案件就會令何君堯「無了期」等待,並形容上訴庭日程「is in good hands(安排妥當)」。
楊官聽罷雙方陳辭後表示,7.21案裁決「conclusive(具結論)」,准許何君堯一方修訂抗辯理由,在本案援引7.21案為證據。楊官同時說不能漠視7.21案上訴,基於公平等因素,批准本案無限期押後,直至7.21案上訴有結果,或林撤回7.21案上訴。
【案件編號:HCA 2127/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