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研准富戶優先購資助屋 政策同擬收緊 消息:難跟公屋收4.5倍租
【明報專訊】房委會上周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富戶須繳交最高4.5倍租金4年後遷出,同時擬助富戶「更大機會」購入心儀資助出售單位,最快於今年底的居屋計劃實施。管理3萬個出租屋h租戶的房協亦正研究收緊富戶政策,本報從兩個渠道得悉,房協傾向為受影響富戶提供優先購買轄下資助出售項目單位資格;接近政府消息表示,房協部分屋h租戶租金較公屋高,難以完全跟隨收取最高4.5倍租金。
明報記者 黃偉超
房協昨日回應查詢時重申,檢討收緊出租屋h單位富戶政策時會參考房委會做法;而因應今年內全面實施富戶政策,房協將研究推出協助富戶於房屋階梯上流的措施,詳情會適時公布。
消息稱房協初步傾向為富戶提供「誘因」,包括可優先選購資助出售項目單位,遷出後保留4年綠表資格亦很大機會跟隨。翻查資料,當年房委會推行富戶政策初期,曾為富戶提供較優先申購居屋資格,上屆政府訂定綠置居政策時,房委會也曾考慮讓富戶優先購買綠置居單位,惟因考慮公平原則,最終無提供優惠。
內部對2.5至4.5倍租有保留
此外,房協內部亦對富戶繳交2.5至4.5倍租金安排有保留,因房協現時甲和乙類出租屋h,乙類租金已是市值六至七折,而以甲類的大坑勵德h最高租金3736元計算,4.5倍租金是16,812元;若以乙類的荃灣寶石大廈最高租金9028元計算,4.5倍租金是40,626元,房協預料完全跟隨會有很大難度。
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梁文廣認為,房協屋h租戶及富戶較少,加上未來資助出售單位供應充裕,給予優先選樓資格問題不大;但房委會公屋租戶及富戶明顯較多,購買居屋等資助出售單位競爭激烈,若讓富戶優先買居屋,恐對其他綠表申請者不公,促政府從長計議。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上周通過收緊富戶政策,今年10月申報期起,富戶日後須付更多額外租金,繳交介乎2.5至4.5倍租金,交4.5倍租者交足4年後要遷出。富戶(不論租金水平)自願遷出後可保留4年綠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