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帶430萬元毒品出境 華翁辯稱快遞員囚5年
兩行李箱藏40公斤冰毒可卡因等
【明報專訊】一名年逾七旬的華裔老翁,因攜帶29公斤冰毒,以及11公斤的可卡因和快克可卡因出境往香港,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捕,毒品市值逾430萬加元。他本周二被列治文卑詩省法院判處5年監禁。
涉案老翁王雲春(Yun Chuen Wong,音譯)是中國公民,在2023年9月29日於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捕,當時他攜帶了兩個行李箱,內藏真空包裝的毒品,其中包括29公斤的冰毒,以及11公斤的可卡因和快克可卡因。
這些冰毒及可卡因在香港市值估計超過430萬加元。王雲春承認4項罪名,包括兩項持有毒品用於出口的罪名,以及兩項持有毒品用於走私的罪名。
1年6次往返香港加拿大
法官范多爾(Diane Vandor)在本周二宣布,王雲春被判處5年監禁,還被處以10年禁持武器,並必須提交DNA樣本。他自被拘捕以來一直被拘押。
王雲春被拘前曾在1年內6次往返於香港和加拿大。他原定於2023年9月25日飛回香港,但他更改了航班,因為原定搭乘同一航班的某人因涉嫌出口毒品而被拘捕。
在2023年9月29日,監控攝錄機捕捉到他在一名「身分不明的亞洲男子」陪同下抵達機場,該男子與他一起去辦理登機手續。就在他的行李交托運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官員發現了毒品,並將他拘捕。
檢控官黃嘉(Ka Wong,音譯)指出口毒品的嚴重性與進口毒品相同,均涉及毒品跨國流動,破壞國家邊界的完整性。最重要的是,這是有組織犯罪活動的一部分,通過摧毀生命和社區來獲取巨額利潤。
王雲春的辯護律師王雪(Xue Wang,Ethan,音譯) 指出,王在被拘捕時與警方合作,並「平和地」回答問題。王雪補充,被告再犯風險很低,因為他在服刑期滿後不能再進入加拿大。此外,被告「只是一名快遞員」,是第三方包裝並協助他將毒品運到機場和辦理登機手續。
范多爾表示,販毒是一項嚴重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儘管她表示,不會給王雲春「長者折扣」,但她援引了王的認罪、高齡和健康狀況不佳作為減輕罪責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