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拘藏上膛槍械男子 被捕時仍處保釋期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察局前日(14日)於溫市中心東區逮捕一名持有上膛槍械的男子,警方表示,男子被捕時處於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期,持有槍械讓他違反了保釋規定。
溫市警方表示,前日下午3時30分收到報案指,一名男子持槍在緬街(Main st)夾鮑威爾街(Powell St.)區域活動。警方指出,疑犯是一名來自阿博斯福的33歲男子,警方在歌雅街(Gore Ave.)夾喜士定東街(E. Hasting st.)附近找到他,並將他拘捕。「男子昨日被捕時正處於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期間,他違反了不能擁有槍械的保釋條件。」
警方補充,此次逮捕行動屬於一項名為「彈幕特別行動組」(Task Force Barrage)的長期行動,溫市警方與溫哥華市長沈觀健(Ken Sim)於周四該計劃,撥款500萬元來針對有組織罪案及公共安全問題。
不過,該計劃就受到政商界人士批評,溫哥華綠黨市議員費必得(Pete Fry)抨擊市府推出的計劃「姍姍來遲及撥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