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套丁屋苑套現10億 村屋大王被指分純利15% 區議員收793萬顧問費
【明報專訊】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涉嫌串謀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套丁」,藉興建私人住宅販售圖利,二人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辭提及,王光榮委任程振明為他公司的受託人,二人串謀142名新界原居民詐騙地政總署以取得興建丁屋牌照,在元朗開發名為「曉門」的屋苑項目,套現逾10億元(見表),每名原居民出售丁權獲5萬至25萬元報酬。王光榮曾在警誡下表示不認為他於取得丁權的過程中犯法。控方稱王從項目純利中獲15%報酬,程則收取793萬元顧問費。
同否認串謀詐騙 區議員涉助收丁權
兩名被告分別為王光榮(72歲,報稱事務律師)及程振明(65歲,報稱區議員),被控於2005年至2019年間,與142名新界原居民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署方批出建築許可證。
控方昨讀出開案陳辭,稱本案涉及透過142名原居民申領興建丁屋牌照,在元朗水蕉新村發展名為「曉門」的屋苑項目,其中138名原居民實際上不符申請興建丁屋牌照資格。所有涉案原居民在申請時均同意及確認從未向他人轉讓土地權益(見另稿)。
控方續稱,王光榮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振明是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王於案發時段委任程為其公司的受託人,協助從原居民手中取得丁權,以及為原居民向地政總署申請建築許可,從而賺取顧問費。自2005年起,王與其妻林綺媚及暢發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合資協議,訂明王為「曉門」項目的戰略伙伴(strategic partner),處理相關業權,並可從項目純利中獲得15%作為報酬。
售丁權者獲5萬至25萬元報酬
榮佳建築通過程向原居民收購丁權,每名出售丁權者可獲5萬至25萬元不等的報酬;由王身為合伙人的王潘律師行獲得原居民授權,為142名原居民申請興建丁屋牌照。及後,榮佳建築安排光福建築有限公司承建丁屋。當工程竣工及獲發滿意紙後,王潘律師行代表原居民向政府申請解除丁屋的轉讓限制,榮佳建築通過王潘律師行支付相關的土地補價及行政費用,藉此將相關丁屋包裝成「曉門」屋苑,作為一手樓推出市場。
2014至2021年間,王潘律師行先後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呈交「曉門」售樓書、樓價單、銷售安排及交易登記人的資料。2014至2019年,榮佳建築就「曉門」售出115棟丁屋,套現逾10億元;王從項目中獲取多筆資金,程則獲得793萬元顧問費。二人先後於2021年3月被捕,王在警誡下承認於2005年成為「曉門」項目的策劃者,藉獲得丁權以發展「曉門」項目,但他不認為在取得丁權的過程中犯法;程則保持緘默。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1043/22】